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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1月6日在株洲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作者:admin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9-10-22 14:53:58   浏览:828次    

200市十三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16在株洲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启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陈立新检察长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认真履职,服务发展,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过去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业务工作,法律监督效果明显增强

1、刑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有效保障了社会稳定。五年来,两级院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刑事犯罪案件881216284人,起诉1056318674人。其中2007年批捕18553268人,起诉24414413人,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有力。两级院认真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从快从重予以打击。共批捕强奸、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75504人;批捕 两抢一盗等直接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42337945人;批捕涉毒犯罪案件469872人;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9359人。较典型的有李增明、彭斌文、杨术等5人特大抢劫杀人案;易进良等40余人、应光辉等30余人、吴喜培等20余人、彭泽军等20余人涉黑涉恶性质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246万元的梅花鹿合同诈骗案;黄石山等5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7亿余元、虚报注册资本2190万元案等。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执行到位。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慎重逮捕和起诉,做到当宽则宽。五年来,共不批准逮捕2231人,不起诉535人,分别较前五年增长了53%和120%。如芦凇区院依法对黄某等7名涉嫌抢劫的未成年人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公诉部门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政策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肖红光交通肇事案、田放宜故意伤害案等均采用刑事和解方式结案,社会反响良好。

协调配合意识不断加强。坚持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坚持重特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退补协商和会商制度,积极引导取证,及时固定证据,形成打击合力。如黄石山案案发后,市院迅速成立了专案组,提前介入;在审查起诉阶段,邀请审判人员提前参与该案的审查;庭审中与法院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举证工作。黄石山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用充分发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黄、禁毒、禁赌、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未成年人犯的帮教工作,推动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促进了平安建设。同时,坚持开展集中处理涉法、涉检上访和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工作。共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167件(次),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08件,息诉108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0件,纠正17件;办理刑事赔偿请求案件22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9件。

2、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显著,有效促进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与市、县(区)纪委的协作配合,积极创新侦查机制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发现和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推动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388527人,已起诉266390人,判决226340人。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158244人,已起诉65116人,判决589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其中,2007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81109 渎职侵权类案件3158人。

突出重点,查办大要案件有新突破。坚持把大案要案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通过组织开展反贪百日侦破战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反渎工作百日会战等专项活动,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共立案侦查涉案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大案205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4人,其中副厅级干部3人。典型案件有原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及其妻子共同受贿230余万元案,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陈新年(正处级)伙同其子陈剑峰共同贪污受贿167万元、巨额资产来源不明256万元案,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营销总监赵金榜等5人贪污700余万元案,株洲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钟兴均(副厅级)受贿56万余元案,株洲县国税局稽查局原局长彭查林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税收流失390万元案,醴陵市黄獭嘴镇党委副书记帅旭东等人玩忽职守造成非法烟花鞭炮作坊炸死10人、伤4人的特大安全事故案等。

创新机制,办案水平有新提高。积极推行和灵活运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调配力量,在全市形成上下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压力共担的工作格局,提高了整体侦查作战能力。共启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7296人,渎职侵权类案件75118人,交办38件,督办57件。同时,大力推进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查处行业系统窝案串案成效显著,先后在农林、医疗、卫生、教育、电广、司法、国企等系统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窝案串案3483人。

讲究方法,服务经济建设有新举措。积极参与“优化经济环境”、企业服务年项目建设年活动,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确保不因利益驱动损害经济发展环境,不因草率办案影响招商引资,不因办错案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效果。

打防并举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有新成效。两级院均设立了职务犯罪预防专门机构,采取以案释法、送法进社区、进村镇、举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展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继续狠抓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个案预防,对全市重大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50余件,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此外,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向社会提供查询241次,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诉讼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81245人,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40208人,通知立案1818建议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418人,直接决定逮捕43追诉132人。其中2007年追捕98人,追诉46人。如市院追捕的毒贩严四权、刘颖平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天元区院追捕的故意杀人犯袁战、醴陵市院追捕的故意杀人犯付业秧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芦淞区院追捕的抢劫、故意杀人犯郭殿祥被判处死刑。

      加强审判监督。严格掌握抗诉标准,加大抗诉力度,提高抗诉水平,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158人,改判1225人。如天元区院提出、市院支持抗诉的向云抢劫案,抗诉后被告人由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1年。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8件。对人民法院正确的裁判,注意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348件,占检察机关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总数的56%。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纠正不依法交付执行、超期羁押以及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中的违法问题,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在监管执法活动检察中发现违法898起,口头提出纠正459起,书面提出纠正437起;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4件;办理又犯罪案件316340人。

二、围绕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各项改革,检察工作规范化程度日益提高

1、执法质量全面提升。200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了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建立和完善了规范办案程序、严格监督制约、保证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通过定期检查考评,发现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剖析讲评,及时督促整改,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促进执法规范,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质量。在近几年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两级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2、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强化。根据高检院、省院要求,我们于2004年启动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共聘请社会各界代表74人担任两级院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开展监督。共有71件案件按规定启动了监督程序。此外,认真落实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管理,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

3、民事行政监督方式不断创新。积极争取人大支持,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通过联合出台三个不同业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拓宽民行监督渠道,在监督程序、执行环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方面创新了监督方式。特别是市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下发的《关于株洲市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规范了我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操作办法,得到了高检院、省院的充分肯定,并作为经验在全国推广。

4、信息化建设快步发展。五年来我们始终以突出网络的实际应用为原则,积极克服困难、筹措资金、改善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三级专线网的建设与改造已经完成,市院和六个基层院建成了局域网,开通了视频会议系统,并开始初步试用办公办案自动化系统,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全市检察机关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检警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认真落实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深化了检务公开制度,检察工作规范化程度日益提高。

三、围绕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进自身建设,检察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五年来,全市共有25个集体322 次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有197名干警358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全市涌现了全国模范检察官肖玲、张展,全省十佳检察官王友武,株洲市群众最喜爱的政法干警范琳、陈平,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李忠东、黄建湘、文贵其,市劳动模范谭建晖,市十佳青年卫士崔君等一批先进典型。

1、以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先后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专项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做到了专项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教育整改,进一步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增强了宪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极大提高了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2、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为重点,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来,全市共有268名干警获得本科学历,5名干警获得硕士学位,10名干警正在攻读法律专业研究生课程;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共有89名干警参加了省院统一组织的续职资格培训,有73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了检察官任职资格。

3、以公开招录、择优遴选为途径,合理调整检察队伍结构。五年来,按照《检察官法》、《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5批共招录工作人员116名。其中有研究生学历的15人,已通过司法考试的38人。市院从基层院遴选业务骨干14名。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本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已由五年前的38.2%上升为85%,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了极大改善。

4以树立良好检察形象为目标,继续强化内部监督。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扎实抓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清理了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占用公款、投资入股煤矿、违规兼职及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便利和影响从业经商等情况。配合省检察院做好了对市院领导班子以及市院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巡视工作。积极开展执法办案监督,实施“一案三卡”监督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行“六个严禁”、警车管理、办案安全、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公务接待等专项检查清理。严肃查处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

5、以两房建设为突破,大力加强基层院建设。我们把两房建设摆到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抓紧抓好,积极主动向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汇报,得到大力支持。茶陵、醴陵等六个基层院共新建了办公、办案用房和侦查技术用房43100平方米,总投资达7900万元。各县(市)区院加强自身建设、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市共有3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茶陵县院在连续六年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上,于2006年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攸县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检察工作主题和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大力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五年,是检察体制和机制改革迅速推进,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五年,也是检察队伍结构日趋合理,执法能力大幅度提升的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为大局服务,是检察工作取得发展和成效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把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才能使党委放心,使群众满意,才能全方位推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证。必须不断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及时向人大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争取理解、重视和支持。必须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优化执法环境,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只有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化,才能真正达到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要求。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是推进检察工作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因。要推进检察工作,必须始终把建钢班子,带铁队伍作为重中之重,以人为本抓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切实加强基层院建设,从而推动检察机关硬件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干警素质上台阶,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市委、省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向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对监督效果还不满意。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高技能、复合型、专家型的专业人才不多,青年检察官队伍断层的现状亟待改善,个别干警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后勤保障仍面临较大的现实压力。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公正执法,促进和谐,下阶段检察工作力争新突破

 

今后一段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重要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全市检察机关要与时俱进,谋求新的发展,力争新的突破,总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业务工作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公正执法,促进和谐,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为了全面完成这一任务,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坚持政治建检,用十七大精神统揽检察工作。党的十七大深刻阐明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战略部署。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大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服务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积极的贡献。

2、坚持业务立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从严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围绕“发展”这一第一要务,找准发挥检察职能与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打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创新预防工作方法,深入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乡镇社区和职务犯罪易发高发的行业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警示教育活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持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结合,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化解矛盾。

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关注民生,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严厉打击发生在就业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中的普通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维护正常的就业秩序;认真查办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内的犯罪案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坚持人才兴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改进思想作风,把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检察人员准入、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大正规化分类培训力度,着力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繁荣检察文化,弘扬职业道德,树立和推介检察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4、坚持机制活检,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以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的奋斗目标,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人民的支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正确方向,保障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深化体制改革,推进队伍建设的要求,继往开来,团结奋斗,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小康株洲”、“和谐株洲”,实现富民强市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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