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友武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的十七大从新世纪、新阶段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的又一重要指导思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牢牢把握这个重要思想,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检察工作当中,促进检察工作既好又快协调发展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
一、树立“三种意识”,确立以人为本的健康发展观念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必须将“以人为本”的观念作为自己履行好法律职责的指导方针和重要原则。
一是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随着“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尊重人权已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贯彻到具体的司法工作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人权”这一观念,在办案中既要满足人民的需求,维护人民的利益,又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以落实,保证其人格尊严、名誉权得到必要的重视和尊重,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和社会对立面。
二是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在实践中,我们往往会出现只注重实体上的公正而忽略了程序上的公正,而忽略程序或者违反程序本身就是不公正。程序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准,是人权保护的有效途径,是司法权威的根本基础。只有保障程序公正才能保证实体正义,才能使民众对法律、对法治充满信心;只有严格依照程序,才能达到以程序合法,保障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树立法律权威的目的。
三是树立打击与预防并重的意识。打击犯罪不是刑法制定的唯一目的,预防犯罪,减少犯罪,为人民提供一个安定、详和的社会环境才是刑法的最终目的,因此打击与预防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在办案中,我们要始终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既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又挽救、教育失足者,以案释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再犯罪率,从根本上达到打击犯罪的目的,构建安定、详和的和谐社会。
二、做到“三个找准”,推进检察工作快速发展
一要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思想,找准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位置。“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受党的领导,检察工作要发展,既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通过履行职能营造环境,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当前,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为大局服务,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营造宽松、优良的法治环境,注入生机和活力,促进社会不断发展,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只有充分履行自己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安全的工作职能,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只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之中,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才能促进社会不断发展;只有社会不断发展,才能推进检察工作的快速发展。
二要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找准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重点。检察机关是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能部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督促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带头人。我们必须在正确履行各项法律职能的同时,着重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发挥好权力制约的功能,认真查办贪贿犯罪案件工作,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工作,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枉法裁判等司法不公问题,抓好民事、行政审判中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等监督工作,使错案得到及时纠正,使枉法行为得到严肃处理,使遗漏的犯罪分子得到及时追究,使无辜的当事人得到保护,形成违法必究、有罪必罚的法治氛围。
三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找准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方向。检察队伍建设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能否得到充分履行,关系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而且还关系到国家的政权能否得到巩固。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检察工作就越要有更新、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就越是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这是检察工作发展所必须遵循的规律和方向。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首先要严把进口关,坚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标准,按照检察官法和组织法的要求,引进专业人才,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的基本素质。其次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眼界开阔,思路开阔的领导班子,以班子带队伍,以科学的管理促进办案质量和办案数量的提高。三是要规范队伍管理。科学设置职能机构及人员配备,把有限的队伍力量使用好,根据队伍现状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依岗定人。同时要创新激励机制,注重提拨有能力的年轻干警,充分发挥每个干警的潜力,积极调动每个干警的积极性,形成各尽其责,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实现“三个转变”,确保检察工作统筹协调发展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新时期,在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必须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在当前法治建设重要进程中,仍有一些干警对新的办案体制、规章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喜欢用习惯性思维看待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在经验办案、保守办案等等。因此冲破陈旧的思想观念,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转变思想观念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在实践中,要解放思想,鼓励干警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运用求真务实的精神促进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做到检察体制改革、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与检察工作制度完善统筹兼顾,保持检察工作与与时俱进的相互统一。
二是转变执法理念。紧紧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克服就案办案的僵化做法,进一步明确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执法程序意识,树立无罪推定的意识,全面客观的收集各种证据材料,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变“执法治民”为“执法为民”,变“惩治犯罪”为“维护正义”,变“有罪推定”为“无罪推定”,变“重实体轻程序”为“程序实体并重”,做到打击、预防、服务统筹兼顾,保持检察工作与保持稳定的相互统一。
三是转变管理模式。任何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都必须有一个完善、健全的管理模式,检察机关也不例外,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科学的组织、分配和利用检察机关内部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权力资源,才能确保检察机关统筹协调发展。首先坚持“以人为本”的队伍管理模式,时刻关注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化解思想疙瘩;经常了解干警的实际困难,及时给予帮助解决。想干警之所想,急干警之所急。只有彻底地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才能充分发挥干警的工作能力。其次是顺畅民主的内务管理机制。要广泛征求不同意见,采取不同形式,鼓励全体干警以主人翁姿态,从大局出发,为内务管理献计献策,从而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规范。只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纳意见,尊重干警意愿,才能促使干警自觉执行决策,服务从管理。第三,构建科学的业务管理体制。根据检察业务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每个业务部门的目标任务,既不能过高,使干警产生畏难情绪,也不能过低,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健全、落实检察业务工作中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明确主诉、主办检察官承办案件的程序和职权,并配套制定规范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统一办案工作的责、权、利,做到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思想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兼顾,保持检察工作与促进发展的相互统一。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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