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面试入围对象已于7月6日公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报考我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7月19日-22日(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 资格复审地点: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株洲市文化路568号413室)电话:0731-28108165. 注意事项:考生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考试时使用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四张一寸照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未满五年的公务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到上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问题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考生本人也未主动与各审查单位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中发现与招考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后所缺面试对象名额,审查单位将根据笔试排名情况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由株洲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在7月24-25日进行,有关面试其他具体安排请继续关注本院网站公告.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0年7月12日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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